第212章 要辞

作者: 抱怨了

  看来小时候父母说不要吃陌生人给的东西,还是很有道理的。

  在现今这个社会,要杀一个人可以说是非常容易的,就连一直存在于电影之中的蛊毒都成为了现实,一后遇到这类犯罪的案子,要想将真凶逮住只会更难。

  暂且不去说在马戏团让那神秘人跑掉,就算是逮住了也没用,除非在在法律上多颁布一条,乐器演奏类的人员,在没有演出时去演奏乐器是犯法的,不然对方要是狡辩的话,就当时的情况我们拿他根本没办法。

  不过现在以经可以初步认定,这两个案子是有关联的,只是让人想不透的是那幕后黑手雇凶要杀的人,却是我这个名不见经传的穷屌丝。

  这背后的的缘由耐人寻味,而我却无从得知为什么自己的身价会一瞬间高了这么多要说对方也是黑道上的,那绝对说不通。

  在我们平时,兄弟间有谁被欺负了,总是拉一堆人去揍那个人,而不是向他这样大费周章的去雇凶,然后给他们下蛊,失败被警方逮住随即灭口。

  但即使这么的残忍,对于50忘的高价,依旧有很多不法分子趋之若鹜。

  想想都觉的讽刺,但又觉得可疑之处甚多,比如说他能利用蛊毒将那些自己雇来行凶的人灭口,为什么还要雇凶来害我呢?

  一颗毒蜈蚣丸子,一首断魂曲就能解决的事情,为什么他偏偏不那么做?

  “不过,好像那个将胖子灭口的神秘人,也在寻找那个叫莫无痕的家伙。

  50万的金钱诱惑之下,泯灭的人性已经不存在理智和良知。

  可咱们在马戏团的时候,却没有见到那个叫莫无痕的。

  如果他雇凶要杀的人是林sir或者说,他身边的刘云鹤。

  那貌似也说不过去呀。

  难道莫无痕真的潜伏在那些随行的警员里头么?”

  越想越觉得这事情有蹊跷,虽然活驴剜肉能保证肉质的新鲜,但实际上危险的系数也很高。

  从八棵松的案子,到现在马戏团的案子,我以经成为了那个神秘人待剜鲜肉的驴,要么杀了他活命,要么被他毫无人性的折磨致死。

  变成女人骗过了W市98%的人,却无法逃避他和老板娘的眼神,莫非这一切背后,是老板娘在捣鬼么?

  想着浑身不由自主的发抖,貌似这样也可以解释为什么W市的案子,老板娘不会接手了。

  并且在我要去马戏团查案的时候,她还先一步到了那边,利用自己和杨sir的关系让那些守在出口的警员放我进去。

  还有那个保险柜的密码,在我案发的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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